1.剛成立公司后,何時才須要報稅?
答: 每間有限公司約成立后十八個月后,會收到香港稅務局發(fā)出的利得稅報稅表。除非得到稅務局同意延期,否則收到稅表后三個月便要報稅。若沒有在指定期限滿前提交報稅表,便屬違法,并會受到懲罰。新成立公司第一份財務報表可選擇有18個月的財政年度,以后便以每12個月的財政年度,且選擇的財政年度的日期不能超過18個月。一般的法定埋數年度為3月31日,很少選擇在12月31日(一般回國投資用途的香港公司為與國內的財政年度相互銜接多選擇以12月31日為埋數基準日期)。
2. 如何報稅?
答: 有限公司的會計帳目必需經由一位執(zhí)業(yè)會計師審核后,連同審核報告及利得稅報稅表一并呈交,如需向海外利得評審組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請,應當同時將提交海外利得申請在師報告中一同反映出來。
香港公司做帳報稅提供的資料:
銀行部分:
1、每月銀行對帳單。
2、銀行對帳單中每筆收款和每筆付款的憑證(即銀行水單或回單)。
現金部分:
1、工資表(需員工簽名、公司蓋章、員工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勞動合同)。
2、日常零星報銷的收據或發(fā)票,抬頭一定要是HK公司名的全稱:
3、公司成立時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注冊費、費等相關收據或發(fā)票。
做賬報稅流程:1、選定做帳報稅機構,簽訂代理做帳報稅協(xié)議,并交納訂金;
2、整理香港公司的財務報表,賬務處理,會計咨詢代辦機構協(xié)助處理賬務問題;
3、提交財務報表給代辦機構,整理好,香港公司理賬開始;
4、做賬完畢,交香港師;
5、完畢;
6、報告交股東簽署,支付剩余款;
7、會計師持簽署的報告去政府報稅;
8、相關文件返還客戶。
香港稅務報表是怎樣規(guī)定的?
依據香港稅務條例,所有在香港注冊的公司均需由香港會計師并向稅務局申報,否則公司面臨罰款或者股東和董事面臨檢控。如果是中國大陸居民持有香港公司未履行上述義務,香港稅務可以根據內地與香港兩地簽署的稅務協(xié)議請求中國稅務局對當事人進行調查。
1、公司成立后第18個月內會收到稅務局稅務申報表;
2、公司有義務在該報表發(fā)出后起1個月內將填寫完整的稅務申報表連同有關財務報表(利潤表、資產負債表、表),以及雇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表一并遞交稅務局;
3、遲交上述稅務申報表可能導致處罰;
4、若公司董事確認該公司并未有業(yè)務發(fā)展或沒有在香港本地獲得利潤的話,可以像稅務局遞交豁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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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
responsibility